工程材料包括建筑鋼材、高強鋼絲、鋼索材料、型鋼、鋼板、焊接材料、固定材料等。
鋼結構選用的型材管材截面尺寸、厚度及其允許偏差,型材、管材外形尺寸允許偏差等,均需要符合其產品標準的要求,可以采用拉線、鋼尺、游標卡尺來量測。
鋼結構選用的鋼材需要具備完善的焊接性資料、指導性焊接工藝、熱加工工藝、熱處理工藝參數、相應鋼材的焊接接頭性能數據等資料。若表面存在銹蝕、麻點、劃痕等缺陷時,其深度不得大于該鋼材厚度負允許偏差值的1/2、并且不應大于0.5mm。其鋼材端邊或斷口位置不應有分層、夾渣等缺陷可以采用觀察法來檢查、判斷。
鋼結構工程的新材料,需要經過專家論證、評審、焊接工藝評定合格后,才可以在工程中采用。焊接材料,需要由生產廠提供熔敷金屬化學成分、性能鑒定資料、指導性焊接工藝參數等。
注:國內新鋼材和國外鋼材按其屈服強度級別歸入相應類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