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頭部和螺桿(帶有外螺紋的圓柱體)兩部分組成的一類緊固件,需與螺母配合,用于緊固連接兩個帶有通孔的零件。
鉚釘是用于連接兩個帶通孔,一端有帽的零件(或構件)的釘形物件。
螺栓(鉚釘)連接,宜采用緊湊布置,其連接中心宜與被連接構件截面的重心相一致。螺栓或鉚釘的間距、邊距、端距容許值需要符合下表規定。
名稱 | 位置和方向 | 最大容許間距 (取兩者的較小值) | 最小容許間距 | ||
中心間距 | 外排(垂直內力方向或順內力方向) | 8d0或12t | 3d0 | ||
中間排 | 垂直內力方向 | 16d0或24t | |||
順內力方向 | 構件受壓力 | 12d0或18t | |||
構件受拉力 | 16d0或24t | ||||
沿對角線方向 | —— | ||||
中心至構件 邊緣距離 | 順內力方向 | 4d0或8t | 2d0 | ||
垂直內力方向 | 剪切邊或手工切割邊 | 1.5d0 | |||
軋制邊、自動氣割或鋸割邊 | 高強度螺栓 | ||||
其他螺栓或鉚釘 | 1.2d0 |
注:d0為螺栓或鉚釘的孔徑,對槽孔為短向尺寸;t為外層較薄板件的厚度。鋼板邊緣與剛性構件(如角鋼、槽鋼等)相連的高強度螺栓的最大間距,可按中間排的數值采用。計算螺栓孔引起的截面削弱時,可取d+4mm和d0的較大者。